贵州有那些物质文化遗产

  物质文化遗产(Cultural Heritage)又称“有形文化遗产”即传统意义上的“文化遗产”,根据《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》(简称《世界遗产公约》),包括历史文物、历史建筑、人类文化遗址。 贵州省目前只有荔波的小七孔被定为物质文化遗产。

如何继承非物质文化遗?

  首先,当在立法中确立传承人的法定地位,明确传承人的评选认定程序,建立一个公平、公正、具有代表性的专家委员会评定机制,以期建立全国性传承人名录。其中,需要厘定代表性传承人与一般传承人及与所在社群的关系;在家族传承关系中厘定长门长子与技术优秀者之间的关系;尤其要厘定民间、专家评审与政府认定之间的程序关系。
  

其次,应对传承人的权利和义务做出细密的规范,建立责任机制。据介绍,现在每年给每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0万元,每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8000元,“在某些地方,该款项存在被挪用的情况”。其实可以像河北蔚县那样,用规模化的剪纸企业逐步取代以家庭为单位的手工作坊,维持传承人的生活和再传承的经济基础。
  
  也可建立民间基金组织,提供物质后援。

再次,建立或完善经济保障和知识产权保护机制。包括为传承活动提供必要场所、授予荣誉称号、利用公共传媒宣传、展示和交流、促进国际国内交流等,尤当明确通过学校教育培养传习人。既可将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如福州的南音、海南的琼剧等等纳入中小学乡土教材,亦可列入高等教育的范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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